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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部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予以假释及正式获释的事宜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晚间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获悉,2020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依法裁定对黄光裕先生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详见2020年6月29日,公告编号:2020-055)。2021年2月16日,公司获悉黄光裕先生的假释考验期已届满,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且已正式获释(详见2021年2月17日,公告编号:2021-006)。

  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事宜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2020年7月21日,国美控股与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签订《雪松国际信托?长惠7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雪松国际信托?长惠7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股票质押合同》;于2020年8月11日,将其中的44,101,4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雪松信托;2021年5月27日,上述质押的本公司股份中400,000股已解除质押;2021年5月20日,国美控股与雪松信托签订《雪松国际信托?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雪松国际信托?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股票质押合同》,并于2021年5月27日,将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股继续质押给雪松信托(详见2021年6月1日,公告编号:2021-03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美控股质押数量为124,101,4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9.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48%。

  3、关于与四川大学签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意向书的事宜

  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秦勇教授团队与军事医学研究院李松、钟武团队在国际上首创了以仿生合成的方式、通过对不对称氢化和去芳香化氧化偶联关键技术的突破,实现了羟考酮、可待因及相关吗啡类药物的高效合成。该关键技术的突破,揭示了仿生合成方式在吗啡类药物工业生产中所具有的巨大潜在价值。公司与四川大学签订了《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四川大学承诺以非吗啡物质为起始物料合成吗啡类药物相关技术与专利,只独家与公司或公司指定方进行合作,合作范围具体如下:

  (1)以多取代苯乙酸等非吗啡类物质合成吗啡类化合物的平台技术。

  (2)吗啡类药物与类吗啡样物质合成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天然产物吗啡、可待因、蒂巴因;半合成品种羟考酮、羟吗啡酮、纳洛酮、纳曲酮、纳美芬、纳布啡、氢吗啡酮、氢可酮等。

  (3)合作区域:中国境内/国际。(详见2021年6月29日,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0年8月25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参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没有董事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1年8月25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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