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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务部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对2021年1月1日之前业务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7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一)》。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城建新站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站置业”),主要开展新站区XZ202105地块的开发与建设。新站置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合肥城建新站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法人代表:刘国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暂定)

  主要股东: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主要开展新站区XZ202105地块的开发与建设。本次出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持有新站置业100%的股权,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7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二)》。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城建北城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北城置业”),主要开展长丰县CF202105地块的开发与建设。北城置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合肥城建北城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法人代表:刘国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暂定)

  主要股东: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主要开展长丰县CF202105地块的开发与建设。本次出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持有新站置业100%的股权,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7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16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987,79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9.0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91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5,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4,999,996.9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3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62.65万元。2021年1-6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2.6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6,377.9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089.3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67,467.34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000243000789),工业科技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2353280000502)。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环湖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湖科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666666),环湖科创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22334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888883),庐阳工投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36313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9757552310),庐阳工投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5758045143)。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站工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500001060),新站工投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1000010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62.6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表1:

  2021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7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和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反诉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案件

  2020年11月9日,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为被告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追加蚌埠琥珀新天地项目工程款2,686.24万元及利息。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反诉请求逾期竣工违约金609.43万元及利息,逾期交房违约金损失1,826.22万元,金额总计2,435.65万元。截止2021年8月25日,该案正在审理中。

  2. 湖南芷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诉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反诉湖南芷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案

  湖南芷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请求解除2018年5月17日签订的《合肥智慧产业园A地块二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并向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1,258.28万元,湖南芷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已上诉。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反诉湖南芷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延误工期的损失75.84万元。2021年7月21日,二审已结案,判决驳回原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1年8月25日止,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6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9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1年8月18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8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一)》(《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一)》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二)》(《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二)》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7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11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1年8月18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朱宜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一)》(《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一)》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二)》(《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二)》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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