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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28             公司简称:优利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29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就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 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00,0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6,859,46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994.25万元,其中2021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133.5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60.7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720.7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1、2021 年1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1月2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分别为“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所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607,542.9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4,275,279.6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共计52,882,822.5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具容诚专字[2021]518Z0202号”《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披露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6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表: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30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2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志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所有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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