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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宗清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5111        公司简称:新洁能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3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3、审议通过《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申请的授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进口/出口押汇、出口打包放宽、银行保函等授信业务。授信业务最高额度为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该授信业务是指自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并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签订具体的抵押/质押担保等合同。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陆虹具体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的全部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 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37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27号《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72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987,969.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118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的子公司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基集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电基集成、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410,093.47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9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2.92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除上述投资理财外,公司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存入定期存款,年化利率2.25%;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存入大额存单200292期,年化利率3.05%;将宁波银行滨湖支行募集资金39,000,000.00元存入定期存款,年化利率3.20%,截止报告期末,均尚未到期。剩余未使用的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6月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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