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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网络互动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chipsea.com)

  一、说明会类型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同时为了更好地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使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卢国建先生、财务总监谭兰兰女士、董事会秘书黄昌福先生、董事及副总经理万巍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chipsea.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68545

  电子邮箱:info@chipsea.com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30号)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8月2日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于本次发行的工作需要,公司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署了《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协议》,由天风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了与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天风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天风证券将承接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已委派马振坤先生和陈佰潞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中信证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马振坤先生: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战略客户部执行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4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泰晶科技定向增发、瑞松科技IPO、雄塑科技IPO、三雄极光IPO、海格通信定向增发、国星光电定向增发等项目。

  陈佰潞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战略客户部高级副总监。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惠城环保IPO、百龙创园IPO、九洲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温州宏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11: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30号文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82元,共计募集资金570,5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50,805,096.2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9,694,903.7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198,459.9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4,496,443.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8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芯海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9月17日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外,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460.4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置换事项。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1月至2月总共转出8,000.00万元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国有四大银行、上市银行或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商业银行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购买大额存单,共计支出1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高性能32位系列MCU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压力触控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智慧健康SoC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应新增合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1年3月11日,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88595                                公司简称:芯海科技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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