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柔姿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审核。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1-003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22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2021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404,644,965.5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威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威海分行、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0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未发生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1-002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22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8,228.49万元低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88,066.62万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 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及合规声明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88161 公司简称:威高骨科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未来将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没有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计划或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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