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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国轩1GWh高性能电芯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自有和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投资建设国轩1GWh高性能电芯项目。随着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呈现大幅增长,建设锂电池高端产能是公司发展的必然。公司新建1GWh高性能电芯项目,将为后续的扩产放量和海外工厂建设提供宝贵的工艺验证和持续改善经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投资建设国轩1GWh高性能电芯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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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与广西广投东城锂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锂电基金”)通过现金方式对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国轩”)以投前估值137,905.00万元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全部完成后,柳州国轩注册资本将由30,000.00万元增加至64,806.57万元,锂电基金将持有柳州国轩33.57%股权,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柳州国轩15.43%股权,合肥国轩将持有柳州国轩51.00%股权,柳州国轩仍为合肥国轩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增资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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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王强、Steven Cai、张宏立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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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王强、Steven Cai、张宏立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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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及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报、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王强、Steven Cai、张宏立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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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李缜、王强、Steven Cai、张宏立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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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拟定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李缜、王强、Steven Cai、张宏立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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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李缜、王强、Steven Cai、张宏立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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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埃诺威(苏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东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上述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Frank Engel先生、李缜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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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9月15日下午14:30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7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8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资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2-4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2-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独立董事乔贇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上述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12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7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在政策支持与创新推动、客户结构不断优化、产能充分释放等情况下,2021上半年公司经营稳中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123.12万元,同比上升46.63%;实现营业利润5,802.02万元,同比上升37.75%;实现利润总额6,565.49万元,同比上升69.51%;实现净利润5,501,77万元,同比上升61.20%,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17,15万元,同比上升33.30%。

  2、根据据电池中国网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公司动力电池装机量2.89GWh,市占比5.4%,国内市场排名第五。其中,磷酸铁锂电池乘用车装机占比12%,国内排名第三;专用车装机量市占率17%,国内排名第二。

  3、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1 号)。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正与战略投资者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流程要求申请实施发行。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69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以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旨在为公司柳州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快布局柳州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拓展市场空间,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利益。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增资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监事王启岁先生、武义兵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赞成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监事王启岁先生、武义兵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两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赞成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新增发生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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