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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1-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㈠ 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㈡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㈢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㈣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㈤ 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主动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国家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1-073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向控股股东收购华安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航投资”)于2021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向控股股东收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安保险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计划在原已持有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7.143%股权的基础上,与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签署《收购意向协议》(框架协议),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海航资本持有的华安财险7.74%股权。框架协议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收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意向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二、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通知,海航资本已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资本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评估论证,目前海航资本已进入重整程序,该收购事项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审慎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向控股股东收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三、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协同和整合,在继续发挥自身的核心优势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

  四、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承诺期结束后,是否有可能再度筹划或实施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届时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因本次交易对手方海航资本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较大不确定因素。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经公司董事会评估论证的审慎选择,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此,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朱卫军先生、蒙永涛先生、林菡女士、刘腾键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1-07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因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3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为未履行程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充分履行程序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上述资金往来已全部收回。

  3、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等公告,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的关联方担保,因公司未能在上述公告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违规担保问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项、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2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一、违规担保的情况

  ㈠ 未履行程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的关联方担保的情况,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年度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等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尚有两项未履行程序未披露的关联方担保暂未解除,分别是为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提供2,010.54万元担保(起始日期为2017年2月)、为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物流”)提供146,400万元担保(起始日期为2018年12月)。

  其中,就为海航商控提供2,010.54万元担保事宜,相关债权方已于2019年4月就该业务向海南省第一人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连带起诉上市公司,公司已于2021年6月3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琼96民初208号《民事判决书》。收到上述《民事判决书》后,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中部分判决结果,已经依法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相关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6月19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关于提起上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050)。本案二审已于8月26日开庭。双方提交证据材料,法院未当庭宣判,后续等待判决结果。

  上述担保均未经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余额148,410.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52%。

  ㈡ 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就尚未解决的148,410.54万元未履行程序未披露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与股东及关联方沟通,敦促其解决相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计划:

  1.就未履行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关联担保,公司积极沟通债权人及关联方解除担保,限期制定方案并整改完毕。

  2.如未能限期完成整改,则将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利。对于未履行上市公司审议程序且未进行披露的关联担保,公司将主张上述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上述抗辩意见,则公司对该担保需承担的责任可以降低。

  3.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内控制度流程的落实和管控,组织管理人员加强《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进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和管理,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2021年度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高度重视,近期正在持续沟通债权人及关联方,积极推进解决中。公司将争取早日尽快彻底解决,但解决时点存在不确定性。待担保解除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公告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就尚未解除担保事宜,因被担保方海航商控、海航物流目前均已经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其将争取在其重整程序内解决上述担保问题。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尽最大努力争取尽早完成上述担保解除。但能否解除、具体解除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就为海航商控提供2,010.54万元担保涉诉事宜,公司已经依法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本次诉讼二审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072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和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及其关联方海航实业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债权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航资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申请对海航资本进行重整。债权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支行以海航实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海航实业进行重整。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航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海航集团进行重整。

  2021年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其关联方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实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资本、海航实业、海航集团已于2021年2月10日分别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资本、海航实业、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

  2021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股东海投控股的《通知函》,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海投控股重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1-07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72)。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向控股股东收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议案》

  参会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向控股股东收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筹划向控股股东收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1-074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参会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参会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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