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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12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3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周孝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罗素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罗耀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陈楚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邓超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选举贾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选举谢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张钦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冀志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选举黄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选举何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中议案3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4、议案5、议案6均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1年9月14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三楼办公室。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

  联系人:罗泽武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电子邮箱:zqb@gdtengen.com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3

  2.投票简称:天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9月16日召开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含委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何祖兵先生、雷春平女士因个人原因分别委托董事邓超然先生、陈楚鑫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该事项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借款,有利于公司稳定人才队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银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符合公司《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的特定条件的员工。

  2、借款用途:借款系用于借款申请人在工作所在地的城市购买的首套自用商品住房(不含自建房和宅基地建房)。

  3、借款金额:公司用于员工购房借款金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该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超出总额度的申请需待员工借款归还后方可再次借款。

  4、借款期限及资金利息:借款申请人借款的最高还款期限为5年,实际还款计划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自公司财务部发放借款之日起算;借款期限内,借款申请人的购房借款利息参照一年期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5、还款计划:根据《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及与员工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还款。

  6、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或其子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的中国境内员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

  三、风险防范措施

  就借款事项,公司与员工签署《借款合同》,明确还款计划,对违约情形做出了明细的规定。如借款申请人在服务期未满5年内员工提前离职或因借款申请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原因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造成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借款申请人须在办理离职日前一次性付清尚未归还的借款。如离职前未能还清所有借款的,公司或其子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购买房产的经济支持,能够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借款,有利于公司稳定人才队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且公司为此事项制定了《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采取外汇结算的业务规模预计将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在约定的期限进行外汇币种、金额、汇率的结汇或售汇,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三、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相关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银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元股份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针对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元股份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公司已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元股份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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