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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113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宇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青岛办公室2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112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青岛办公室2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晓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并表示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半年度)》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龙大肉食: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115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月20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4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本议案已经2021年2月5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2021-012号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莱阳龙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龙瑞”)与恒丰银行莱阳支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敞口金额为500万元。公司与恒丰银行莱阳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莱阳龙瑞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龙门东路1号0027、0028

  法定代表人:宋江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3日

  营业期限:自2016年03月23日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莱阳龙瑞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0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114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从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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