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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1-09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20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赣证调查字 2020013 号、赣证调查字 202001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6)、2020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针对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函件沟通,神雾集团已书面确认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鉴于神雾集团目前处境,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补偿义务客观上无法履行,则以现金补偿3,246,023,191.98元。目前神雾集团正在与各债权人、已划转的原质押权人积极沟通债务清偿及业绩补偿方案。

  3、报告期内,公司与违规担保相关各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解除公司担保责任;公司与神雾环保、恒健通签署《债务转移暨抵偿协议》挽回由上海栩生违规担保案造成的公司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和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协议以解决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以及《关于公司与部分债权人签订《债务清偿暨转移协议》、《债权重组与清偿协议》及《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16,810,000股、7,000,000股、34,000,000股股票分别已于2021年1月11日、3月2日、5月12日被司法划转,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报告期内,南京中院已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的破产重整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和7月13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6、报告期内,因江苏院破产重整执行完毕,根据江苏院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规定,神雾节能持有江苏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51%;公司仍为江苏院的控股股东。

  7、江苏院并已于2021年6月30日执行完毕重整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8、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与招商银行大连分行达成债务减免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债权人签订《贷款减免协议》的公告 》(2021-089)。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编号:2021-094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汇智大厦9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 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编号:2021-09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汇智大厦9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 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存在持续经营风险,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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