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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文件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规定、会计准则解释等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实施日开始执行上述相应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3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办公地点变迁,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服务广大投资者,公司于近期对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信息变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若由此 给您带来不变,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1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影响公司经营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9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能充分反应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制定《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办法》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办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强公司的资金支付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办法》。

  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修订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0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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