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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4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9: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行政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贵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4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6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邦家居”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7元。截至2017年6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3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4,800,038.54元(含增值税),可用募集资金净额843,999,961.46元。

  截止2017年6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48,581,204.77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6,968,784.55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14,074,453.80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55,030.8元,专户余额255,030.8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0 元,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及保证金利息共计42,726.19元。银行手续费2,886.94元,已办理销户并永久转为流动资金3,680,415.21元(详见公告编号:2021-005)。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17年7月10日分别与光大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工商银行合肥双岗支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分别与本公司、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 12月16日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40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13: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801                                       公司简称:志邦家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4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9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zbom@zbom.com

  本公司将会于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9月10日下午 15:00—16:00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下午 15:00—16: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9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zbom@zbom.com。本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0日下午15:00—16:00访问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部门:公司证券部

  2.电话:0551-67186564

  3.邮箱:zbom@zbom.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2021年9月10日下午 15:00—16:00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专栏查阅本次业绩说明会在线交流的内容。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1-04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家具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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