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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35                                公司简称:楚天高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拟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公司债简称:20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63303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财务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市米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琦通信”)业务持续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盘活票据类存量资产,董事会同意米琦通信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额度内开展票据池业务,并授权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该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21-029)。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公司债简称:20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63303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核查和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21-029)。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公司债简称:20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63303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米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琦通信”)业务持续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盘活票据类存量资产,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米琦通信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米琦通信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额度内开展票据池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集中管理、委托收款、票据质押、票据贴现、开具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功能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惠州市米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三)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

  (四)票据池额度

  拟定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五)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内。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米琦通信国内大客户业务规模的扩大,票据收款数量大幅增加,票据管理成本不断提高。与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可减少米琦通信的票据管理成本;通过票据池业务在票据质押额度内按需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比例显著降低,从而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结算效率;同时可有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满足米琦通信日常融资业务需求,更有效的发挥融资优势。

  三、票据池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在票据池担保额度不足的情况下,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回款将纳入保证金账户。在此情况下,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期不一致时,将导致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能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对米琦通信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米琦通信可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的方式解除该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业务模式风险

  米琦通信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款项,若质押票据到期无法兑付,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其追加保证金或质押资产。

  风险控制措施:米琦通信将建立票据池台账并进行跟踪管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及时了解到期票据兑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该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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