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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0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Eric Gang Hu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于秀荣

  副总经理:仇志烨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6日下午14:00-15:00,通过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奥精医疗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6330938

  电子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66,729,848.48元,使用募集资金66,729,848.4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6,729,848.48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37,464,714.9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1,057.67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3,346,559.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04月20日分别与各个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684.98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了发行费用人民币265.13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672.9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58号)。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672.9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265.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72,000,000.00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1-6月

  编制单位: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7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精医疗”)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四)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影响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8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洪景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李洪景先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聘任新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长 Eric Gang Hu(胡刚)先生代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辞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洪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补选工作。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Eric Gang Hu(胡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于秀荣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Eric Gang Hu(胡刚)先生和于秀荣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于秀荣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Eric Gang Hu(胡刚)、崔福斋与黄晚兰。崔福斋与黄晚兰系夫妻关系,Eric Gang Hu(胡刚)系崔福斋、黄晚兰的女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Eric Gang Hu(胡刚)直接持有公司9,487,066股,通过华泰奥精医疗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奥精医疗家园1号”)间接持有公司0.17%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秀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奥精医疗家园1号间接持有公司0.25%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Eric Gang Hu(胡刚)先生和于秀荣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于秀荣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公司对Eric Gang Hu(胡刚)先生和于秀荣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董事会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Eric Gang Hu(胡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于秀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Eric Gang Hu(胡刚)简历

  Eric Gang Hu(胡刚),男,1969年出生,美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拥有清华大学材料科学和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物理专业硕士学位、美国芝加哥大学物理专业硕士学位;1998年6月至2001年10月在AT&T Bell Lab担任项目经理、技术总监职务,2001年10月至2006年10月在Bank of America担任国际贸易市场部总监职务,2002年7月至2006年12月在I Roam, Inc.担任总经理职务,2006年10月至2016年3月在Express Scripts Inc.担任市场总监职务;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200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职务,2016年8月至2019年1月担任公司的总经理职务。

  附件2:于秀荣女士简历

  于秀荣,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1994年8月至2002年3月在唐山市冀东制药厂葡萄糖分厂任职,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在唐山冠鑫贸易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职务,2004年1月至2007年1月在唐山宏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职务,2007年2月至2008年12月在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项目经理职务,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在北京大泽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职务,2010年11月至2019年4月在北京国际贸易公司担任财务会计职务;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公司的财务总监;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职务。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9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10:00在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2号楼4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基于此,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613                                公司简称:奥精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产生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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