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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21年9月13日上午 8:30 至 9: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海娟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26楼

  邮编:226004

  电话:0513-85332929

  传真:0513-85332930

  (二)会议费用

  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无其他费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096                                                 公司简称:京源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5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振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9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4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74.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99.4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74.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0年4月,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江苏银行南通北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120,860.0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104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19,000,000.00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000,000.00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58,494,328.76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74.72元存在差额,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15,746,254.04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公司使用补流账户累计支付发行费用13,250,353.06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30日,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许晓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许晓钦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徐州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曾就职于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主管,投资规划部主管,2021年3月起至今供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许晓钦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晓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3-85332929

  传真:0513-85332930

  电子信箱:xuxiaoqin1@jsjye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88号海联大厦26楼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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