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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1-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进口押汇、商品融资、以转让相关应收账款方式办理的保理融资等。相关授信品种的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届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及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江积海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届满六年,并已提出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推荐张洪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洪武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2021年8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七十七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拟聘任张洪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决定于2021年9月15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1-03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66                 证券简称:隆鑫通用                     公告编号:2021-040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C区(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工业园C区聚业路116号)集团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请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另需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人本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2021年9月13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邮件为准)

  登记传真:023-89028051

  登记邮箱:security@loncinindustries.com

  3、登记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三)8:30-11:30、14:00-17:00

  4、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C区聚业路116号隆鑫C区集团大楼502室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C区聚业路116号隆鑫C区

  邮 编:401329

  电 话:023-89028829

  传 真:023-89028051

  联系人:叶女士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提示: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根据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1年9月13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1-039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熟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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