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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1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治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189                                        公司简称:南新制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2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2,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7,617,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28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20日全部到位,且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7,744,084.85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967,897.45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708,506,112.60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余额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未到期单位存款产品(保本保收益型)5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于2020年3月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账户余额中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未到期单位存款产品(保本保收益型)50,00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335,962.9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20375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募集资金22,335,962.91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0(含本数)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后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0,000,000.00元。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原“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3,130.17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32,590.73万元,拟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在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计划工程建筑物总占地面积9,314.00m2,总建筑面积33,285.00m2。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变更为“NX-2016”等5个项目的议案》。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帕拉米韦生产基地三期工程项目”变更为“NX-2016”等5个项目的议案》,具体调整如下: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32,590.73万元用于“NX-2016”等5个项目,其中:NX-2016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7,561.33万元;GK激活剂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6,331.79万元;JAK3抑制剂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8,412.14万元;P2X3拮抗剂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8,342.44万元;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943.03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用于上述募投项目。

  2、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00.00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2021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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