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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宝公司”)股东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持有公司122,285,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于2021年1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通化东宝因转型发展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6,2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通化东宝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通化东宝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8月30日,公司收到股东通化东宝出具的《股东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通化东宝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说明:通化东宝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6,272,000股,其中:(1)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6,272,0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若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6,272,000股。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特宝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宝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宝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宝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公司持有特宝公司的股权若被质押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特宝公司,并予公告。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特宝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特宝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5、特宝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承担特宝公司、特宝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股票的收益将归特宝公司所有。

  7、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通化东宝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化东宝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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