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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6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6日

  至2021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个人股东的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拟亲自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邮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邮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的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三)合伙企业股东的登记方法

  合伙企业股东应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于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扫描件发送至ir@bloomagebiotech.com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其他类型股东的登记方法参照以上方式进行登记。

  (五)会议提前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17:00。

  (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在会议召开前抵达会议现场并进行现场会议登记的股东方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建议现场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凭有效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号:100022

  联系电话:010-85670603

  电子邮箱:ir@bloomagebiotech.com

  联系人:李亦争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1: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若填写持股数与股东名册登记不一致,则以股东名册登记股数为准计算委托投票权数量。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5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30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勇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天津项目进行部分建设规划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其他生产基地的产能情况、外部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终端产品布局的最新规划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天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363                                公司简称:华熙生物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有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2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涉及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

  ● 天津项目建设规划的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天津项目进行部分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的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天津项目建设规划的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拟发行不超过49,562,55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6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9,562,556股。本公司实际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2,556股,发行价为47.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92,660,000.00元,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人民币2,275,934,551.24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8,954,425.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轻重缓急情况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原计划实施周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调整后日期,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一)天津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

  天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10,692.4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5,587.3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105.12万元,项目全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津项目建成后原计划每年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注1:透明质酸原料(食品级、外用级)设计产能中122吨计划继续用于透明质酸衍生物、透明质酸溶液类的生产,其余部分对外销售;

  注2:透明质酸溶液浓度通常为1%左右。

  (二)天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建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津项目已完成厂区办公楼、生产调度中心、发酵车间、纯化车间、精制车间、动力车间、原辅料库、成品库、污水处理设施、罐区、厂区管网等主体的建设,生产设备基本到位并陆续开始调试。透明质酸原料生产线预计将于2021年11月全部可使用,届时透明质酸原料(外用级、食品级)、透明质酸衍生物及透明质酸溶液类产品将按项目计划实现新增产能。终端产品生产线尚未开始建设。

  天津项目实际建设产能情况如下:

  

  注1:透明质酸原料(食品级、外用级)设计产能中122吨计划继续用于透明质酸衍生物、透明质酸溶液类的生产,其余部分对外销售。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73.10%,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9,780.68万元,包含现金理财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071.9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津项目已签合同尚未支付尾款以及预计未来试生产相关支出为35,431.44万元,天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手续费)为33,071.90万元,在暂不建设终端产品生产线的前提下,募集资金缺口为2,359.54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前述天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超出预算的主要原因系:1、由于项目地块靠近海边,土层承载力无法满足建设需求,需要对地基额外进行打桩处理,与地基等相关的建筑工程费大幅增加;2、由于疫情及物价上涨原因,工程建设实际支出较当初预算有所增加。

  (三)天津项目建设规划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调整次抛原液和洗眼液等终端产品生产线的建设规划

  天津项目原计划建设透明质酸次抛原液、透明质酸洗眼液等终端产品生产线,计划产能分别为透明质酸次抛原液2亿支和透明质酸洗眼液1,000万支。结合公司终端产品布局规划、现有产能储备、对市场需求的评估,并综合考虑成本费用,公司拟调整天津项目的终端产品生产线的建设规划。

  为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2020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济南新建两条次抛原液生产线,新增产能4亿支/年,且公司次抛原液生产自动化程度不断提升,已实现全面自动化,生产效率大幅提升、生产成本显著下降。截至目前,公司次抛原液产能可达5亿支/年,预计产能可满足未来2-3年市场需求。同时,预计于2023年第二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也包含透明质酸次抛类产品新增产能的建设,且统一在济南地区进行透明质酸次抛类产品的生产、发货将有利于提高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有效性。此外,基于对洗眼液市场需求的评估以及公司终端产品布局的最新规划,公司决定暂不布局透明质酸洗眼液终端产品。

  以上,综合考虑公司产能释放节奏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公司拟调整天津项目中透明质酸次抛原液、透明质酸洗眼液等终端产品生产线的建设规划。

  2、天津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天津项目原计划2021年6月底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1年6月30日,天津项目的房屋建筑物等主体建设已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设备调试周期略有延长,部分生产设备尚需进行调试。因此,根据公司实际试生产节奏安排,天津项目整体实施进度将略有延后,预计将于2021年11月全部可使用。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天津项目进行部分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自身最新产能规划以及市场需求等进行综合评估论证后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的提升。天津项目未来将专注于原料产品的生产,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公司整体产能的实现,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造成资产闲置或浪费,可以有效提高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成本费用,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天津项目进行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的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津项目建设规划的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本次对天津项目进行部分建设规划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其他生产基地的产能情况以及自身终端产品布局的最新规划经审慎论证后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2)《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本次对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天津项目实际实施进展,经审慎论证后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1)《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本次对天津项目进行部分建设规划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其他生产基地的产能情况、外部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终端产品布局的最新规划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2)《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本次对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天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规划事项仍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3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6号《关于同意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2,55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47.79元/股,增加股本49,562,556股。

  截至2019年10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92,660,000.00元,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为2,275,934,551.24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8,954,425.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780,776,788.00元,2021年1-6月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26,747,044.47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207,523,832.47元。

  ②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10,199,508.46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532,449,508.46元,结构性存款36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60,000,000.00元,可转让大额存单20,000,000.00元,券商收益凭证100,000,000.00元,国际信用证保证金37,75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其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1、除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37,750,000.00元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立的与募集资金账户关联的信用证保证金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国际信用证开立;有100,000,000.00元转出用于购买华泰证券券商收益凭证。

  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度利息及理财收入16,578,029.35元,已扣除2021年1-6月手续费6,450.00元。

  三、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19.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095号《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519.63万元。目前,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519.63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将最高不超过13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13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合计54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31日

  

  注:1、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非新建项目,一直处于使用状态。

  2、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及新产品研究,在产业链上游巩固技术优势,产业链下游扩大行业应用,不断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从而保证公司的科技力、产品力、市场力,间接提升公司的长远盈利能力,故存在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3、截至2021年6月30日,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房屋建筑物等主体建设已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部分生产设备尚需进行调试,根据公司实际试生产节奏安排,经审慎论证,预计天津项目将于2021年11月全部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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