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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57,50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3%,限售期为12个月;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17,3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5.94%,限售期为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94号),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昕软件”)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40,000股,并于2020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36,1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48,1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242,769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3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897,231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6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524,068股已于2021年3月8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353名,对应股票数量17,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4%。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之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兴证资管鑫众福昕软件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福昕1号”),涉及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股票数量257,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上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354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7,557,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7%,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1年9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8,14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以及部分战略配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福州市鼓楼区昕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昕军庆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本企业严格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自福昕软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福昕软件的股份,也不由福昕软件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George Zhendong Gao及其配偶江瑛、翟浦江、张释元、李有铭、俞雪鸿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未履行该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5)本人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6)本人减持福昕软件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梁俊义、魏群、黄鹏、孟庆功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届满后的四年内,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4)本人减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有关承诺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福昕1号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福昕软件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7,557,501股,具体如下:

  1、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17,3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5.94%,限售期为12个月;

  2、除首发限售股外,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57,50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3%,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上述表格列示的陈宇、王松、鄢赟、杨敬学、李奕照所持股票暂时存放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以上5人合计持有34,000股限售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06%。

  (四)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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