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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为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鼓劲” 明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重点

  本报记者 杜雨萌

  8月31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日前,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视频方式召开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专题推进会,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通报截至7月末国企改革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国有企业把握好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着力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广大国有企业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通过增资扩股、改制上市、并购投资、合资新设、产权流转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混改工作稳步推进,机制转换逐渐深入,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国有资本功能有效放大,党的建设明显加强。

  记者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8月31日收盘,在A股4455家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包括央企国资控股、省属国资控股、地市国资控股以及其他国有)共计1298家。从首发上市日期看,仅今年以来,就有37家国有控股公司实现上市。从并购数据看,剔除并购失败案例,今年以来,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并购事件共512起,其中,142起已完成,370起正在推进中。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企业混改,坚持的是“一企一策”原则。无论是增资扩股、改制上市还是并购投资,都可以达成引进非公资本完成混改的目标。而多种方式的并存无疑为国有企业推进混改提供了更多选择,也有助于混改的加快推进落实。

  “对于混改企业来说,股权层面的混合仅仅只是第一步,后续在‘改’的方面,尤其是经营机制的转换,无疑更加重要。”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混改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等市场化经营机制,综合运用员工持股、项目跟投、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等中长期激励约束手段,通过更加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提高国企活力和效率,进而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等。

  本次会议强调,要把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工作重点放到转机制上,重点在选好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放大和拓展国有资本功能、探索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集成运用市场化机制各项措施、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增强活力动力,提高效率效益。

  刘兴国表示,目前来看,已经启动和完成混改的企业不在少数,部分企业在体制机制转换上也取得了实质性改革成果,混改企业的效益得到了较好提升。但不可否认,少数企业也存在“股权已混、体制未改”或“股权易混、体制难改”的问题。实际上,这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具体内容之一。对于后续的混改来说,显然是要进一步推动混改企业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企业治理与管理提升。根据需要,或可在部分已混改的企业启动二次混改,以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进而更好推动企业内部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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