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1-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1日、7月1日和7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和2021-064)。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着手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将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5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1-07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交易风险。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存在的有关风险向全体投资者提示如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相关风险提示

  1、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05月21日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03月1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5号)。 2021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

  2、公司因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并于2021年05月06日开始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广东榕泰”变更为“ST榕泰”。

  3、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5、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二、控股股东股权冻结风险

  2021年6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0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5.25%,占榕泰瓷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6.86%。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月0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