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09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受让苏州市赢虹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10,816万元受让苏州市吴江创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苏州市赢虹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33.323%财产份额。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1年8月31日,公司收到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受让基金财产份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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