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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编号:2021-026),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2021-0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2,5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01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6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835,148.58元(不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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