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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1-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湖北宜化;证券代码:000422)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8月27日、8月30日、8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9.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传媒报道可能对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1-07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强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合计不超过17,90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

  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强炜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单位: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强炜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股份变动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强炜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强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强炜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强炜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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