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0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审核问询函中所提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因落实审核问询函问题所需核查事项较多,相关资料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预计无法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作,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1年9月10日前(含当天)提交本次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文件。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方积极推进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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