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3),公司将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股东大会”)。
一、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1年9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张广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6%)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张广胜先生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该新增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业务需要,提议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环保咨询服务;生态资源监测;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文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本次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17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补充通知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的议案》;
2. 《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1-4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2-3、提案5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提案6由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在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中议案1-4、提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独立董事刘爱明先生就上述2-4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委托投票股东可对本次股东大会未被征集投票权的其他提案另行表决,如未另行表决将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于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四、提案编码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9月1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1020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联系人:侯亮、廖芸
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0731-88801768
邮箱:hl@lihero.com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议增加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2: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00”
2、投票简称:“力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6日收到股东张广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9.26%)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张广胜先生关于增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该新增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业务需要,提议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环保咨询服务;生态资源监测;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文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本次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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