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权益变动,涉及具体持股人变动及各自持股数量变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2468%股份。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接到公司股东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茂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忠利的通知,基于家族资产管理配置及陈忠利个人资金需求,陈忠利于2021年9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股转让给顺茂投资一致行动人陈珍珠,占公司总股本的0.2610%。

  本次权益变动后,顺茂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68%。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顺茂投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号一号办公楼405室

  法定代表人:陈金盾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696640734L

  主要股东:陈金盾持股80%、陈忠利持股20%

  营业期限:2009年11月24日至2029年11月23日

  经营范围:对商务服务业的投资管理,会展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陈忠利持有顺茂投资20%的股份;公司副董事长陈金盾持有顺茂投资80%的股份。陈珍珠为顺茂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陈金盾之女,陈忠利为陈金盾之子,陈珍珠、陈忠利为姐弟关系。顺茂投资、陈忠利、陈珍珠为一致行动人。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陈忠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610%,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顺茂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动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七日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牧王

  股票代码:6015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号一号办公楼405室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号一号办公楼4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忠利

  住    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号*号办公楼4**室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号*号办公楼4**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陈珍珠

  住    所: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南二里*号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南二里*号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签署日期:2021年9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注:陈忠利持有顺茂投资20%的股份,公司副董事长陈金盾持有顺茂投资80%的股份。陈珍珠为顺茂投资实际控制人陈金盾之女,陈忠利为陈金盾之子,陈珍珠、陈忠利为姐弟关系。顺茂投资、陈忠利、陈珍珠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顺茂投资持有公司4.9858%股份,顺茂投资一致行动人陈珍珠持有公司0.2610%股份,顺茂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5.2468%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境内及境外其它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一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家庭资产管理和配置需要;二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忠利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顺茂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650,000股,陈忠利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陈珍珠未持有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68%。

  本次权益变动后,顺茂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28,650,000股,陈忠利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珍珠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6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副董事长陈金盾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顺茂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陈金盾承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陈珍珠通过本次交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10%,按相关规定需锁定6个月。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忠利于2021年9月6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00,000股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珍珠。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顺茂投资于2020年9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动股1,500,000股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忠利。详见于2020年9月2日披露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盾

  2021年9月6日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忠利

  2021年9月6日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陈珍珠

  2021年9月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三)的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

  联系方式:0592-295578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盾

  日期: 2021年9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忠利

  日期:2021年9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陈珍珠

  日期:2021 年 9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