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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上市公司名称: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誉远

  股票代码:600771

  信息披露义务人: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和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17层

  股权变动性质:表决权委托(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09月0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创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广誉远已发行股份比例超过5%外,晋创投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理顺产权关系,利用资本市场整合医药产业优质资源,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神农科技集团,以进一步培育山西省中医药品牌——广誉远,推动山西省中医药产业升级。

  二、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有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神农科技集团签订《 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1,508,96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4.53%)所对应表决权委托给神农科技集团行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晋创投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08,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53%,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71,508,968股。本次权益变动,晋创投资将持有的广誉远71,508,968股股份所对应表决权委托给神农科技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后,晋创投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508,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53%,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00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9月3日,晋创投资与神农科技集团签署《晋创投资有限公司与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神农科技集团于2021年09月03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主体

  甲方(委托方):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表决权委托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的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排他、唯一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乙方行使,乙方同意接受前述委托,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3、表决权委托范围

  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包括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修订案,以及本协议签署日后生效的上市公司章程修订案等,下同)等相关规定,行使委托股份对应的如下股东权利:

  (1)向上市公司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变更、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股东提议、股东议案及其他议案。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提名上市公司5名非独立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董事长由其提名并获选任的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乙方有权提名上市公司2名非职工监事;

  (2)根据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下同);及

  (3)对其他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交所上市规则》或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需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提议权/提案权、表决权,但涉及委托股份对应的分红权等财产性权利,以及转让、质押等处分权利除外。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的签署并不影响甲方对委托股份所享有的所有权,以及因其享有的委托股份所有权而依法享有的委托股份对应的分红权等财产性权利、转让、质押等处分权利以及知情权利等其他权利。

  4、表决权委托期限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含当日)至委托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以外的其他主体名下之日(不含当日)或者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终止条款终止本协议之日(不含当日)止(以下简称“委托期限”)。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转让部分委托股份的,自该等部分委托股份登记至甲方以外的其他主体名下之日(不含当日)起,就该等股份委托期限自行终止,本协议不再适用于该等部分股份。

  5、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与解除、终止

  (1)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含当日)起生效:

  (a)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b)本次表决权委托经双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通过;

  (c)本次表决权委托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2)双方同意,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补充及解除,均应经过双方一致书面同意。

  (3)双方同意,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日,本协议终止:

  (a)委托期限届满;

  (b)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71,508,968股广誉远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6月,晋创投资通过司法调解、质押证券处置方式增持广誉远股份,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从40,000,000股增加至71,508,968股。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广誉远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表决权委托协议》;

  二、备置地点

  (一)备置地点: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云  康云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52号立人科技园A座六层

  联系电话:(029)88330835 88332288

  联系传真:(029)883308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刘兆维

  2021年09月0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刘兆维

  202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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