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10:00—11: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以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关于本次说明会的召开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1年9月6日,公司董事长刘中海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金建霞女士、财务总监莫新民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了回答。

  二、 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问题一:转让信维股份的股权是否记入半年报?请问是计入三季报吗?另外展望一下新疆天泽蛋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到产出需要多少时间。未来盈利展望说明一下?另外冠农数字科技公司请说明一下为什么公司和民企合作股权比例为20%,为什么这么少?民企占大股东?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转让信维股权的事项已计入半年报。新疆天泽蛋白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的40万吨棉籽脱酚浓缩蛋白提取及混合油精炼项目建设期为该公司成立后至2023年12月,分两期建设,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2.75%,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34年,项目经济效益前景良好。新疆冠农数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与他人合作。

  问题二:请说明一下国投罗钾,上半年销售硫酸钾多少吨?销售均价是多少?下半年罗钾经营情况?现在卖出均价是多少钱/吨?另外国投罗钾研究的提锂研究到什么程度? 罗钾目前是否有启动上市流程?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国投罗钾上半年按计划正常经营,受市场行情和价格因素影响,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42%,实现净利润6.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其目前的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三季报及年报。国投罗钾对罗布泊盐湖老卤卤水提锂技术的研究工作目前尚无实质进展。公司目前未收到国投罗钾要上市的计划或信息。

  问题三:转债发行进展缓慢,是环保手续没批吗?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正处于正常进展中,目前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制作材料加快推进,谢谢您的关注。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详细情况,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7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中海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监管棉仓储业务及棉花期货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明、姜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