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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885号)同意,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中铁特货”,证券代码“00121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444,444,44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自2021年9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3.9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50.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本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1BJAA20097号)。根据审计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今,公司经营状况总体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未发生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一)2021年1-6月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数据

  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XYZH/2021BJAA2060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根据已审阅数据,2021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年同期增长28.28%,净利润较2020年同期增长15.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同期增长13.53%。2021年1-6月,公司业绩水平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由于上年同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业务量相应缩水;今年上半年,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措施高效落地,各行各业逐步复工复产,公司业务规模和业绩水平稳步回升。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较2020年12月末增长3.74%,总负债较2020年末上升37.14%,主要系由于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对租赁场站等相应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由于公司原有资产规模基数较大、负债规模相对偏小,导致本期负债端增幅相对较大;公司股东权益较2020年末增长1.42%,变动幅度较小。

  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128.0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8.73%,主要系:(1)因新冠肺炎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公司当期业务规模有所回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5,069.85万元;(2)去年同期,为保障疫情期间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公司相应降低了采购付现率,2021年1-6月采购付现率恢复至正常水平,因此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133,279.18万元。2021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9.5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7.47%,主要系当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2021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27.36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支付场站的租赁费调整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二)2021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当前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基于2021年1-6月审阅数据,公司预计2021年1-9月可实现营业收入657,988.00万元至676,43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9%至21.81%;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28,672.00万元至32,687.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91%至14.40%。公司预计2021年1-9月的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上述2021年1-9月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商品汽车物流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国内汽车物流有三种主要的运输方式,即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其中公路运输占比达到总量约60%。公司凭借多年的沉淀与发展,已成为国内商品汽车铁路物流行业的重要企业,但仍然面临着来自公路运输、水路运输物流供应商的竞争。近年来,随着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情况有所遏制,公路运力的储量有所下降、运输成本呈现上涨,铁路和水路运输的竞争力得到提升。然而,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和市场发展动态,未能挖掘并维护客户,或未能在综合服务客户等方面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都可能将会在市场竞争中丧失优势,面临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2、商品汽车产销量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商品汽车物流行业的上游行业为汽车制造行业。汽车制造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之一,近些年一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我国汽车产销市场在过去数年的持续性增长直接推动了汽车物流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4年至2020年间,我国汽车年产量由2,372万辆上升至2,523万辆,复合年均增长率1.03%,但最近三年的产销量出现了连续下滑。虽然中国商品汽车市场发展前景巨大,但若行业短期内增速放缓或产销量下滑,均会直接影响下游汽车物流产业的发展,公司发展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3、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汽车物流业务,本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有所下降,据国家统计局披露,2018年至2020年,我国GDP增速分别为6.6%、6.1%和2.3%,其中第二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比重分别为40.5%、39.0%和37.8%。若未来国内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公司发展将受到宏观经济下行的风险影响。

  4、物流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物流行业,主要从事商品汽车物流、冷链物流及大件货物物流业务。近年来,随着物流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物流行业已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等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物流行业发展的政策,如国务院2014年9月印发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交通运输部2015年7月印发的《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等。虽然近期国家大力支持物流行业的发展,如果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和调整,可能会影响到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态势,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5、铁路货运清算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作为铁路运输企业,依据《铁路专业运输公司财务清算办法》(铁财[2003]143号)纳入铁路运输清算体系,通过国铁集团资金清算中心统一结算公司作为承运人享有的铁路运输收入和相关清算付费。若铁路货运清算政策、单价等发生变化,则会改变公司运输收入和成本的清算方式或者金额,从而可能对公司商业模式或者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6、冷链物流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冷链物流行业的竞争较为激烈。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共有上千家大小不一的冷链物流服务供应商。由于部分企业往往使用不规范手段进行运作,采取低价低质的竞争策略抢占市场份额,导致整体行业处于无序的竞争状态。公司自成立伊始便从事铁路冷链物流业务,经过多年的经营,在客户积累、冷链技术、服务品质、口碑等方面建立了核心竞争力。然而,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公司的业务经营仍将受到较大挑战。

  (二)管理风险

  1、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中国铁投持有公司85.00%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国铁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本次发行后,仍有可能发生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它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或重大决策施加不利影响,进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商品汽车物流、冷链物流等各个操作环节涉及的人员数量较多,加之发行人分子公司数量较多,为公司在人员管理、分子公司管理等方面增加了一定难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发展,从而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

  3、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承诺的风险

  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保障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证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尽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向严格信守商业承诺,但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承诺,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可能性。

  (三)经营风险

  1、车辆维修资质风险

  国家对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企业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相应的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从事铁路机车车辆维修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满足监管部门的资质管理要求,或业务资质到期后无法按期办理续期,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机保段土地房产权属相关的风险

  根据铁道部于2003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组建三个专业运输公司资产划转及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铁财函[2003]326号),为做好特货有限设立时资产划转,规范组建公司,在不影响铁路运输生产和发展的前提下,将特货有限独立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划转给特货有限,土地资产按照划拨地处理。

  根据发行人于2003年12月分别与广州局集团公司和南宁局集团公司签订的《广州机保段交接协议》和《柳州机保段交接协议》及2004年1月与郑州局集团公司签订的《郑州机保段交接协议》,座落于三处机保段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已经作为发行人前身特货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注入发行人,对应的划拨土地虽未作价出资但随同地上房屋一并交付发行人使用。因特货有限组建时与三家铁路局集团公司均为铁道部的下属企业,在上述机保段土地及地上房屋权属无争议且使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特货有限对于上述机保段土地和地上房屋未及时办理权属登记及变更手续。

  由于郑州机保段土地及地上房屋均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所需资产,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土地房屋的权属,2020年3月27日,发行人与郑州局集团公司签订《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向郑州局集团公司购买郑州机保段所在土地和部分房屋建筑物,涉及土地面积约为202,358.45平方米,房屋面积约为1,655.16平方米,本次收购的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转让价格以华源龙泰出具并经国铁集团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为30,331.95万元,发行人已经完成收购。发行人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上房屋权属,涉及房屋面积约43,249.05平方米。

  广州和柳州机保段土地目前仍为划拨用地,该等土地拟在未来两年内由国铁集团办理完成授权经营手续后注入中铁特货,并同步完善地上房屋权属,涉及土地面积约607,656.09平方米,房屋面积约100,201.61平方米。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国铁集团及控股股东中国铁投已出具《关于完善土地房产等资产权属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郑州机保段土地房产相关承诺

  国铁集团承诺:“对于中铁特货所属郑州机械保温车辆段房屋建筑物存在的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或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本企业确认该等房屋建筑物均为铁路生产生活用房,并坐落在本企业下属企业的土地上,该等房屋建筑物为中铁特货所有,产权无纠纷或潜在争议,并承诺将积极协调该等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的相应主管部门尽快完善该等房屋建筑物的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有关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本企业将负责进行沟通并予以妥善解决,确保中铁特货在取得权属证书前能够按照现状使用该等房屋。”“本企业将积极协调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中铁特货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权属证书。中铁特货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因前述房屋、土地问题而无法持续、正常经营的情形。”

  中国铁投承诺:“对于中铁特货所属郑州机械保温车辆段房屋建筑物存在的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或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本企业确认该等房屋建筑物均为铁路生产生活用房,并坐落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下属企业的土地上,该等房屋建筑物为发行人所有,产权无纠纷或潜在争议,并承诺将积极协调该等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的相应主管部门尽快完善该等房屋建筑物的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有关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本企业将负责进行沟通并予以妥善解决,确保发行人在取得权属证书前能够按照现状使用该等房屋。”“本企业将积极协调郑州局集团公司配合中铁特货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权属证书。中铁特货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因前述房屋、土地问题而无法持续、正常经营的情形。”

  (2)广州及柳州机保段土地房产相关承诺

  国铁集团承诺:“对于中铁特货所属广州机械保温车辆段和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房屋建筑物存在的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或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本企业确认该等房屋建筑物均为铁路生产生活用房,坐落在国铁集团下属企业的土地上,该等房屋建筑物为中铁特货所有,产权无纠纷或潜在争议,并承诺将积极协调该等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的相应主管部门尽快完善该等房屋建筑物的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有关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本企业将负责进行沟通并予以妥善解决,确保中铁特货在取得权属证书前能够按照现状使用该等房屋。”“本企业承诺将在未来两年内完成上述划拨土地的授权经营手续,促成中铁特货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并积极协调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完善配合中铁特货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权属证书。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理完成授权经营手续,导致中铁特货无法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权属证书,将对因此给中铁特货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解决该等历史遗留问题。中铁特货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因前述房屋、土地问题而无法持续、正常经营的情形。”

  中国铁投承诺:“对于中铁特货所属广州机械保温车辆段和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房屋建筑物存在的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或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本企业确认该等房屋建筑物均为铁路生产生活用房,坐落在国铁集团下属企业的土地上,该等房屋建筑物为发行人所有,产权无纠纷或潜在争议,并承诺将积极协调该等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的相应主管部门尽快完善该等房屋建筑物的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有关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本企业将负责进行沟通并予以妥善解决,确保发行人在取得权属证书前能够按照现状使用该等房屋。”“本企业承诺将协调国铁集团在未来两年内完成上述划拨土地的授权经营手续,促成发行人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并积极协调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完善配合中铁特货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权属证书。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理完成授权经营手续,导致发行人无法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权属证书,将对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解决该等历史遗留问题。中铁特货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因前述房屋、土地问题而无法持续、正常经营的情形。”

  (3)国铁集团及中国铁投承诺:“本企业进一步承诺,将全额承担由于上述土地、房产瑕疵事项所致的一切风险、损失及法律责任,保证中铁特货不致因此遭到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人承诺在相关损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对中铁特货进行足额补偿,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搬迁费用、相关设施的拆除费用、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损失等。”

  3、物流运输安全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铁路运输的方式提供商品汽车和冷链物流服务。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或人为疏失因素而造成车辆损坏或者冷链物流环节出现“断链”现象导致运输品受损变质。此外,若在物流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向相关方赔偿、交通运输工具损毁等风险。

  4、铁路运输调度的风险

  公司是国铁集团旗下的专业物流服务供应商,依托铁路路网开展业务。铁路路网客观上运能有上限,且公司开行列车的安排取决于国铁集团的统一调度指挥。国铁集团会兼顾各铁路运输企业运输经营工作安排以及运输市场需求和运力资源的客观变化情况,统筹安排客货列车运行。因此,若因铁路统一调度而出现运输周转率下降、运能短缺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5、冷链物流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冷链物流业务分别实现毛利润-16,451.29万元、-16,887.75万元和-19,310.4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0.20%、-41.11%和-44.15%,报告期内公司冷链物流业务处于亏损状态。未来随着冷链物流市场逐渐成熟、发行人冷链业务体系的完善和规模化效应的提升,预计发行人冷链物流业务板块的效益情况将得到改善。然而,若未来冷链物流行业整体竞争格局、监管体制、价格机制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发行人将面临较为不利的经营环境,存在冷链物流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金额分别为498,346.96万元、547,454.66万元和524,955.29万元,占报告期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68.60%、69.57%和67.0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金额分别为186,795.32万元、192,670.98 万元和169,477.30万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3.69%、22.28%和20.04%。

  发行人作为铁路专业运输公司,业务范围遍布全国各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拥有针对商品汽车物流、冷链物流、大件货物物流的铁路专业运输设备和全程物流解决能力。而我国铁路资产呈网状结构遍布全国,各地区铁路资产的管理运营由各地方铁路局集团负责,与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全国性专业铁路运输企业各有分工。鉴于铁路行业“全程全网”的行业及业务特点,发行人在提供铁路物流服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使用国铁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的铁路网络、场站设施,采购沿途各铁路局提供各项路网服务,按照铁路系统统一规定购买铁路运输货票,通过国铁集团清算中心取得铁路运费收入等,进而构成相应的关联交易。

  尽管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进行经营决策,并且已经建立了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定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和公司及股东利益,但由于上述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服务特点、铁路行业特殊性和铁路资产分布的历史成因,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交易占比较大的情形,存在因重大关联交易而使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69.79%、68.56%和62.30%,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是由于国内汽车生产制造企业市场集中度较高,2019年度国内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汽车生产企业销量合计占全年汽车销售总量的90.4%。目前,公司商品汽车物流业务以前述排名前列的大型汽车生产厂商及其下属企业为核心客户。因此,汽车生产厂商的市场结构导致了本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若汽车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导致公司主要客户所生产汽车品牌销量下滑,可能影响公司的商品汽车物流业务量,将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84,019.41万元、1,056,097.72万元和1,013,241.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37%、63.43%和59.85%,占比较高。发行人作为铁路运输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专业运输车辆及装备。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托该等固定资产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未来,若生产经营环境或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继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利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4、资金清算不及时的风险

  由于铁路行业“全程全网”的业务特点,为满足正常业务发展以及保障铁路物流运输能力的需要,公司在运输作业时使用了沿途各铁路局提供的纳入铁路清算体系的服务项目,包括承运及发送服务、到达作业服务、线路使用服务、机车牵引服务、车辆挂运服务等各项路网服务,并依据《铁路专业运输公司财务清算办法》(铁财[2003]143号)纳入铁路运输清算体系,通过国铁集团资金清算中心统一结算公司作为承运人享有的铁路运输收入和前述清算付费。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结算铁路运输收入和相关清算付费,未发生长期拖欠的情形。未来,不排除其他运输企业不能及时上交清算资金,资金清算系统可能出现资金清算不及时的问题,进而对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风险

  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根据铁路物流运输专用车辆的预计使用寿命,公司运输车辆的折旧年限为25年,略长于同行业铁路运输可比公司。若公司参照可比公司将折旧年限调整为16年,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毛利率将分别减少2.50个百分点、2.35个百分点和2.42个百分点,同时将分别减少净利润14,760.19万元、15,231.40万元和15,351.57万元,占各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36.72%、26.82%和43.49%;若公司参照可比公司将折旧年限调整为20年,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毛利率将分别减少1.01个百分点、0.97个百分点和0.88个百分点,同时将分别减少净利润5,970.23万元、6,317.23万元和5,600.94万元,占各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4.85%、11.12%和15.87%,将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铁路物流运输专用车辆的账面原值为1,421,469.8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比重为94.61%。公司综合考虑运输车辆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已使用车辆年限情况、各年度损耗维修支出和车辆保养情况等,将运输车辆的折旧年限确定为25年。若公司对运输车辆可使用寿命的判断存在重大失误,或运输车辆未能达到预期可使用年限,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1、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冷链物流专用车辆和设备购置项目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尽管公司已经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详细而谨慎的论证,并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制定了具体的应对措施,但是在项目实施中仍可能会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执行等情况,在项目完成后也可能会出现政策环境变化、用户偏好变化、市场状况变化等诸多问题,这些都有可能给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较大的影响,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2、募投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包括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冷链物流专用车辆和设备购置项目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大部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产后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经济效益,其利润需在未来一定期间内逐步体现。因此,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收购不动产权属瑕疵风险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86,395.62万元募集资金收购铁路沿线仓储物流基地,部分物流基地存在使用的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尚待办理授权经营处置手续的情况,对于该等情况,国铁集团计划在中铁特货上市之日起两年内办理完毕相关划拨土地的授权经营手续;同时该等物流基地地上房产尚未办理权属登记,国铁集团、中国铁投对此已经出具承诺,确认该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均为国铁集团下属企业所有,产权无纠纷或潜在争议,将全额承担由于上述土地、房产瑕疵事项所致的一切风险、损失及法律责任,保证中铁特货不致因此遭到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尽管如此,该等土地、房产瑕疵情况可能对公司后续使用收购物流基地带来不利影响和障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股市波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具有新兴市场不完善、不成熟、股价波动剧烈等典型特征。发行人的股价不仅取决于发行人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而且受到全球经济环境、国内外政治形势、宏观经济政策、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证券市场供求、投资者心理预期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投资发行人的股票时,需要考虑发行人股票未来价格的波动和可能涉及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截至特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为-408,586.27万元,其形成原因包括:一是发行人作为国铁集团旗下的专业物流服务供应商,主要从事的铁路运输业务前期投入大,规模效应门槛高,在达成规模效应之前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亏损;二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公路超限、超载乱象严重,对铁路运输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加剧了前述亏损的幅度和周期。

  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已经实现完全市场化经营,并跨越了规模经济门槛,现阶段经营状况良好,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0,201.57万元、56,790.40万元和35,296.53万元,导致未弥补亏损形成的原因已经消除,改制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对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会产生影响,但仍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历史上存在亏损的情况。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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