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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 年8月2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52)。

  2021年9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阳”) 《关于提请增加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浙江建阳从更好的聚焦公司经营使命,丰富公司融资模式、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等角度出发,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关于选聘本次公司债券及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浙江建阳持有公司股票67,108,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浙江建阳具有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现对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重新发布如下:

  一、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7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15至 2021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须逐项审议

  3.1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2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

  3.3 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4 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5 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6 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7 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8 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9 修改《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条件的议案》

  6、《关于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须逐项审议

  6.1发行规模

  6.2发行方式

  6.3发行对象

  6.4债券期限

  6.5募集资金用途

  6.6偿债保障措施

  6.7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7、《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须逐项审议

  7.1发行规模

  7.2发行方式

  7.3发行对象

  7.4债券期限

  7.5募集资金用途

  7.6偿债保障措施

  7.7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8、《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议案须逐项审议

  8.1发行计划

  8.2募集资金用途

  9、《关于选聘本次公司债券及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

  特别说明:

  提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提案3、6、7、8需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1年9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

  4、登记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王莲军、张凯奇

  联系电话:0571-88057132

  传    真:0571-88052152

  电子邮箱:zjjtzq@cnzg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邮    编:31001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1

  2、投票简称:浙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9月7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2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霞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对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符合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的议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浙建集团”)已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原浙建集团取得的公司债注册额度已失效,原浙建集团名下存量债券由上市公司承接。为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更好地聚焦公司经营使命,公司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最新政策动向,寻找与公司经营模式相适应的各类融资方式。经前期与金融机构多轮沟通,结合重点工作推进,公司拟重新注册发行一般公司债券,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的公开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末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原浙建集团已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原浙建集团取得的公司债注册额度已失效,原浙建集团名下存量债券由上市公司承接。为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更好地聚焦公司经营使命,公司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最新政策动向,寻找与公司经营模式相适应的各类融资方式。经前期与金融机构多轮沟通,结合重点工作推进,公司拟重新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人民币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的公开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在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而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末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原浙建集团已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原浙建集团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已失效,原浙建集团名下存量债务融资工具(20浙江建投SCP002和21浙江建投SCP001)由上市公司承接。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丰富公司融资模式,优化债务结构,引进股权和债权资金支持主业发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5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15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不超过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计划

  1、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采取一次性注册、分期滚动发行方式,每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2、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采取一次性注册、分期发行方式,期限不超过3年。

  3、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采取一次性注册、一次或分期发行方式,期限3+N年。

  本次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责任人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丰富公司融资模式,优化债务结构,引进股权和债权资金支持主业发展,符合公司实际 发展需要,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本次公司债券及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一般公司债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承销商,就单个注册品种通过询价方式选聘评级机构,拟由集团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作为公司本次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及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律师事务所,拟由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作为本次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及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德法先生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一般公司债券的议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浙建集团”)已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原浙建集团取得的公司债注册额度已失效,原浙建集团名下存量债券由上市公司承接。为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更好地聚焦公司经营使命,公司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最新政策动向,寻找与公司经营模式相适应的各类融资方式。经前期与金融机构多轮沟通,结合重点工作推进,公司拟重新注册发行一般公司债券,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的公开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末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方案、偿债保障措施、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原浙建集团已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原浙建集团取得的公司债注册额度已失效,原浙建集团名下存量债券由上市公司承接。为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更好地聚焦公司经营使命,公司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最新政策动向,寻找与公司经营模式相适应的各类融资方式。经前期与金融机构多轮沟通,结合重点工作推进,公司拟重新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人民币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的公开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在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而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末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方案、偿债保障措施、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为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原浙建集团已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原浙建集团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已失效,原浙建集团名下存量债务融资工具(20浙江建投SCP002和21浙江建投SCP001)由上市公司承接。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丰富公司融资模式,优化债务结构,引进股权和债权资金支持主业发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5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15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不超过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计划

  1、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采取一次性注册、分期滚动发行方式,每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2、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采取一次性注册、分期发行方式,期限不超过3年。

  3、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采取一次性注册、一次或分期发行方式,期限3+N年。

  本次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为顺利完成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责任人全权处理本次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银行间债务融资公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责任人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本次公司债券及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一般公司债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承销商,就单个注册品种通过询价方式选聘评级机构,拟由集团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作为公司本次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及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律师事务所,拟由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作为本次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及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金融发展部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本次中介机构的选聘方式、选聘对象,确认和支付与本次一般公司债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公司各项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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