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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分别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签订了《泰康—中原高速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与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产”)签订了《人保资产-中原高速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泰康资产拟设立“泰康—中原高速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暂定名,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完成登记时所用名称为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各期投资期限不超过10年;人保资产拟设立“人保资产—中原高速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暂定名,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完成登记时所用名称为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各期投资期限不超过10年。

  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本次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的具体条款、条件及相关事宜;根据有关方面意见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或终止本次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合同等工作。本事项需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履行产品登记程序。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一)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注册资本:人民10亿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F07、F08室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北川;

  注册资本:人民币12.98亿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层、22层;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 本公司与泰康资管签订的投资合同主要要素如下:

  1、合同名称:泰康—中原高速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

  2、融资主体: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3、受托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募集金额:本合同项下的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具体金额将在登记额度内,以实际划拨至托管账户的资金金额为准。

  5、投资资金募集和划拨:投资计划可分期募集,分期划拨,后续各期募集的投资资金金额不超过登记额度与之前各期累计已经实际募集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即剩余登记额度),以实际划拨至托管账户的资金金额为准。

  6、投资期限:各期投资资金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0年。

  7、资金用途:用于置换投资项目的存量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融资主体营运资金。

  8、利率:投资计划存续期内本投资计划资金采用固定利率形式计息,各期投资资金的年利率根据提款时市场情况与泰康资产协商确定(具体以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中所载明的资金年利率为准)。

  9、结息日和付息安排:每个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第20日为结息日,第21日为本计息期间的付息日。

  (二)本公司与人保资产签订的投资合同主要要素如下:

  1、合同名称:人保资产—中原高速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

  2、融资主体: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3、受托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募集金额:本合同项下的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具体金额将在登记额度内,以实际划拨至托管账户的资金金额为准。

  5、投资资金募集和划拨:投资计划可分期募集,分期划拨,后续各期募集的投资资金金额不超过登记额度与之前各期累计已经实际募集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即剩余登记额度),以实际划拨至托管账户的资金金额为准。

  6、投资期限:各期投资资金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0年。

  7、资金用途:用于置换投资项目的存量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融资主体营运资金。

  8、利率:投资计划存续期间内各期投资资金采用固定利率形式计息,各期投资资金年利率根据提款时市场情况与人保资产协商确定。(具体以提款申请书载明的投资资金年利率为准)。

  9、结息日和付息安排:每个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第20日为结息日,第21日为本计息期间的付息日。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保险资金债权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市场融资渠道,丰富公司融资储备,增强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本次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风险及控制措施

  保险资金的报价非锁定价格,若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最终利率价格将会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再做调整。必要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次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泰康—中原高速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

  3、《人保资产—中原高速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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