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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1-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晏刚先生、张咏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赵定勇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 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 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9、 议案名称: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2(2.01-2.10)、3、4、5、6、7、8、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上述第1、2(2.01-2.10)、3、4、5、6、7、8、9、10项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4、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太山、姜宏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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