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已办理完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202.85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办理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5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752.85万元,总股本由40,550万股增加至40,752.85万股。
上述首次授予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编号:2021-043)。
二、公司章程修订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经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4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7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办理完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事项,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5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752.85万元,总股本由40,550万股增加至40,752.85万股,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力鼎光电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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