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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林州红旗渠经济 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1-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控股”)基于双方的实际经营需求和资金需要,在银行贷款业务中互为对方提供担保。根据汇通控股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业务于2021年9月14日到期、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的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业务将于2021年12月6日到期,为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汇通控股拟在上述业务到期后继续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贷款业务,贷款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均为一年。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为汇通控股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的共计最高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该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为汇通控股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6,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业务所提供的担保事项包含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中,故公司不再对此单笔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的9.11条“(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68972928X3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郭斌

  5、注册资本:壹亿陆仟贰佰玖拾捌万捌仟肆佰圆整

  6、成立日期:2009年05月27日

  7、营业期限:2009年05月27日至2029年05月26日

  8、住所:河南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唐大道东段产业集聚区展示中心(林州产业集聚区)

  9、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园林绿化、路桥施工、建材批发、绿植批发、土地一级开发、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经营性项目(旅游产业项目、工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等)的投资、融资及建设服务、城市供热服务、工业蒸汽服务。

  10、与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1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股权结构:

  林州市财政局持有100%的股份

  林州财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90%的股份

  

  河南省财政厅持有10%的股份

  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1、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2、担保人:公司或子公司

  3、被担保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4、担保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间:三年

  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将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控股”)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求,为保证双方的业务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为汇通控股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的共计最高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该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五、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与汇通控股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汇通控股实质上属于互保情形,汇通控股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会增加公司的风险;本次担保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783.1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18.71%,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08.02%。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1-006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拟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21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拟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四)邮政编码:456561

  (五)联系人:郭青

  (六)联系电话:0372-3263566

  传真号码:0372-3263566

  (七)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一)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5;投票简称:林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章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1-006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1)。

  现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虹霸”)之间的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由原来预计的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其采购产品及服务预计金额仍以年度预计额度为准。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797597536U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5、注册资本:人民币4,760.967万元

  6、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9日

  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中关村智造大街F座4层401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9、股权结构:

  

  注:公司收购中科虹霸股权,该事项于2021年4月8日和2021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9日和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科虹霸的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担任中科虹霸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2、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中科虹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本次增加额度预计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有利于各方的生产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中科虹霸增加的额度预计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增加与中科虹霸的额度预计系正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

  (2)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

  (3)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考虑,增加与中科虹霸的额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公司增加与中科虹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交易是合理公平的;

  (2)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

  (3)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增加公司与中科虹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增加公司与中科虹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增加公司与中科虹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1-005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清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控股”)与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存在互保的事实,且汇通控股的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或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增加公司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增加公司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1-005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9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控股”)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求,为保证双方的业务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为汇通控股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的共计最高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该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汇通控股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包含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总额中,不再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增加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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