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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陈俊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53,942,6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216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0,765,1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932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3,177,5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840%。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5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7,034,7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609%。

  注:上述股份总数系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数量。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重新制定<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941,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7,033,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82%;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关于重新制定<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941,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7,033,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82%;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关于重新制定<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941,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7,033,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82%;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936,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7,028,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9%。

  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915,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7,007,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85%;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3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77.80元/股(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现调整至76.52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084,233股(含)且不超过8,168,466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股份回购事项已经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可参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2)、《关于调整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截至2021年9月10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4,165,070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数量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方案中回购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可参见2021年5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公司于2021年6年4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当日回购股份数量35,000股,具体内容可参见2021年6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3、公司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9月3日期间披露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可参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1-051、2021-055及2021-061)。

  4、公司于2021年6年4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16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9.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5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202.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数量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的股份回购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上市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165,070股,根据回购方案的规定,上述已回购股份将予以全部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化情况如下:

  

  注:回购注销前“无限售条件股份”及“总股本”中已剔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变更2019年股份回购方案中已回购股份用途涉及注销的股份,共计4,003,115股;公司将一并注销两期回购方案中已回购股份,合计8,168,1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6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604,2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901,05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将尽快办理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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