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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1-059

  债券代码: 002863        债券简称: 今飞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飞凯达”)于2018年9月1日收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司位于仙华南街地块的收储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公司拟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关于收储的协议书,对公司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800号土地面积为126,61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构筑物(以下称“收回不动产”)。本次土地收回综合补偿费总金额约为31,748.35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开发区管委会,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土地收储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800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构筑物。该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金市国用(2012)第10-15889号、金市国用(2012)第10-15890号、金市国用(2012)第10-15891号,土地面积126,614.9平方米(实测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确认为准),被收储土地地上建筑共83,545.04平方米。原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截止2021年6月30日,被收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账面原值为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2、标的物

  收回不动产位于金华市仙华南街800号,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金市国用(2012)第10-15889号、金市国用(2012)第10-15890号、金市国用(2012)第10-15891号,上述证书项下宗地面积为126,614.9平方米(约189.9亩,以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实测面积为准)。该土地上共有建筑面积为83545.04平方米。

  3、土地收储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使用权补偿费用为综合补偿费用,依据评估价值,综合补偿总价款为317,483,482.89元(大写: 叁亿壹仟柒佰肆拾捌万叁仟肆佰捌拾贰元捌角玖分)。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分三期向乙方支付补偿费用:

  第一期:人民币88,895,375元(大写: 捌仟捌佰捌拾玖万伍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其中63,496,696元(大写: 陆仟叁佰肆拾玖万陆仟陆佰玖拾陆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付款条件:土地收储协议生效后;

  第二期:人民币165,091,411元(大写: 壹亿陆仟伍佰零玖万壹仟肆佰壹拾壹元整),付款条件:乙方办理收回不动产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甲方取得收回不动产上不存在抵押的证明材料后;

  第三期:人民币63,496,696.89元(大写: 陆仟叁佰肆拾玖万陆仟陆佰玖拾陆元捌角玖分),付款条件:甲方不动产权证全部注销和收回不动产腾空验收合格后。

  4、土地交付

  乙方应于约定时间内将收回地块上的土地、房屋不动产全部腾空,交付甲方统一实施拆除。

  注:上述协议内容最终以正式签订协议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影响

  1、本次收储土地及其建筑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3、本次土地收储将获得补偿价款31,748.35万元,土地收储完成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收储事项的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对2021年度的业绩影响视收储款到账的时间予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土地收储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土地收储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童水光                刘玉龙                  杨庆华

  202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1-060

  债券代码: 128056        债券简称: 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炳灶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其中虞希清先生、童水光先生、杨庆华先生、刘玉龙先生、叶龙勤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公司拟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关于收储的协议书,对公司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800号土地面积为126,61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构筑物,本次土地收回综合补偿费总金额约为31,748.35万元。

  公司《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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