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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9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陈丽玲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轶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1-053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丽玲女士的辞职报告,陈丽玲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财务总监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丽玲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丽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轶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黄轶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黄轶芳先生,1980年12月出生,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曾任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黄轶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轶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轶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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