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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15: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程宗玉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53,215,2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65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8,178,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5,036,7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5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83,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3,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8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33%。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程宗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1.02.候选人:选举李太权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1.03.候选人:选举张经时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1.04.候选人:选举李鹏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1.05.候选人:选举阎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1.06.候选人:选举臧显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程宗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1.02.候选人:选举李太权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1.03.候选人:选举张经时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1.04.候选人:选举李鹏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1.05.候选人:选举阎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1.06.候选人:选举臧显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上述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程宗玉先生、李太权先生、张经时先生、李鹏志先生、阎军先生、臧显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周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2.02.候选人:选举蒋岩波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2.03.候选人:选举张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周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2.02.候选人:选举蒋岩波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2.03.候选人:选举张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上述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周到先生、蒋岩波先生、张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胡艳君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3.02.候选人:选举李娜娜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52,84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胡艳君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3.02.候选人:选举李娜娜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715,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651%。

  上述子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胡艳君女士、李娜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15,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61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2%;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26%;反对60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沈娜、夏侯寅初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同意聘任程宗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臧显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阎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臧显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彭银利女士(简历附后)为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饶依琳女士、付明琴女士(简历附后)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067248

  传真:0755-26070372

  电子邮箱:minkave@minkav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 20 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彭银利:女,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2002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9月起任董事长助理,2020年1月起任内部审计负责人。

  彭银利女士持有公司401,06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饶依琳:女,汉族,199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其于2011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初级会计资格、中级经济师资格(金融专业),于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武汉翼达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法务专员、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法务主管、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12月初入职公司担任证券法务部副总监。

  饶依琳女士因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将持有公司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付明琴:女,汉族,199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金融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证券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于2020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1年4月入职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付明琴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杨伟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

  杨伟坚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胡艳君、李娜娜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4日

  附:简历

  杨伟坚:男,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6年1月加入名家汇,现任公司业务发展中心业务总监、贵州分公司负责人。自2012年9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杨伟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于2021年9月13日以现场当面告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胡艳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胡艳君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胡艳君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于2021年9月13日以当面口头通知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太权先生及独立董事周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经推举,会议由程宗玉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程宗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太权先生、李鹏志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需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委员会委员。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周到先生(主任委员)、张博先生、张经时先生;

  2、提名委员会:蒋岩波先生(主任委员)、周到先生、程宗玉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博先生(主任委员)、蒋岩波先生、张经时先生;

  4、战略委员会:程宗玉先生(主任委员)、李太权先生、张博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且已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为保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持续进行,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聘任。

  1、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程宗玉先生为公司总裁;

  2、经总裁及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臧显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阎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原总裁徐建平先生离任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彭银利女士为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饶依琳女士、付明琴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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