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张志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236,81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59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10,232,9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25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581,3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4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68,882,6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84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42,301,2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0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581,3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422%。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8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8,882,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8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8,882,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敦渊、王浩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在承诺期2018-2020年内业绩完成度为81.24%,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林普根、王雪芬、陈方琳、曾昭源和骆益民应补偿4,338,191股股份,该补偿股份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总价人民币1.00元定向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已于2021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01,907,534股变更为497,569,343股,注册资本由50,190.7534万元变更为49,756.9343万元。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和2021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以及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的《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以上公告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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