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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俞跃辉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炜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与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关于与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关于与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关于与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关于与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丁含春律师、黄聪慧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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