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67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
3、 董事会秘书张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廖金花女士、副总经理孔健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6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公司独立董事刘林森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审议事项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投票权期间,未收到股东委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伟一、藕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1-068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即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8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18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中严金森因参与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该员工不属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仅知悉公司拟启动股权激励计划且未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筹划工作,知悉信息相对有限,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虽然在会议后有买入公司少量股票的行为,但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上述其它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且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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