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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山园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永飞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学春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资北方稀土安徽永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关联股东熊永飞、衣晓飞为关联方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在本项议案中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32,247,00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旭东、杨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大地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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