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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胡锦生先生的书面通知,因年龄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一职,后续其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胡锦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胡锦生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9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新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胡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新任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免去其副董事长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胡健先生个人简历

  胡健先生: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门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制造部副部长、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在此期间,胡健先生筹建了公司海外销售业务,为公司的国际化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8年4月27日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9月15日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胡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01%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锦生先生之子,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锦生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李华军对本议案进行回避。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将为符合条件的13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新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长胡锦生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长一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选举胡健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锦生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孙志方先生、杨红帆女士、谢欣女士因工作原因未现场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唐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现场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表决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寰、王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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