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Golden Link Worldwide Limited(以下简称“Golden Link”)于2021年9月15日签署了关于认购VIP Green Mobility Fund L.P.(以下简称“VIP Fund”)基金份额的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VIP Green Mobility GP Limited是VIP Fund的普通合伙人。VIP Fund以英属泽西岛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目前处于募集阶段,初期募集规模为2.5亿美元,后期募集规模可增至5亿美元,主要投资于美洲、欧洲、亚洲及澳大利亚等地的绿色交通项目。Golden Link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不超过0.5亿美元。
(二)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无须提交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
(1)公司名称:VIP Green Mobility GP Limited
(2)注册形式:私人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21年6月3日
(4)注册地:英属泽西岛
(5)股东及持股比例:Vitol Investment Partnership II Limited 100%持股
(6)VIP Green Mobility GP Limited同时为VIP Green Mobility Carry LP(以下简称“Founder Partner”)的普通合伙人,Founder Partner是注册于英属泽西岛的合伙企业,为VIP Green Mobility GP Limited在VIP Fund中获得绩效收益。
(7)VIP Green Mobility GP Limited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现有其他参与设立投资VIP Fund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有限合伙人:Golden Link Worldwide Limited
(1)公司名称:Golden Link Worldwide Limited
(2)注册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05年4月22日
(4)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
(5)实际控制人:王传福
(6)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7)主要股东:BYD (H.K.) Co., limited
3、有限合伙人:Vitol Investment Partnership II Limited
(1)公司名称:Vitol Investment Partnership II Limited
(2)注册形式:私人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2017年6月8日
(4)注册地:英属泽西岛
(5)VIP II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现有其他参与设立投资VIP Fund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VIP Green Mobility Fund, L.P.
2、成立时间:2021年6月4日
3、注册地:英属泽西岛
4、基金规模:初期募集规模为2.5亿美元,后期募集规模可增至5亿美元
5、主要投资领域:美洲、欧洲、亚洲及澳大利亚等地的绿色交通项目
6、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7、出资方式:美元现金方式出资
8、出资进度: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具体缴款时点和每次缴款金额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和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确定
9、基金期限:8至9年,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基金期限延期两次,每次1年
10、管理及决策机制
VIP Green Mobility GP Limited作为VIP Fund的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VIP Fund日常运营,对外代表VIP Fund。VIP Fund将聘用专业的投资顾问并设立投资委员会,Golden Link可以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投资委员会的成员。相关决议事项需过半数投资委员会有表决权成员同意通过,对于超出投资政策项目等特定投资事项必须取得Golden Link委派代表同意。
11、各合伙人地位及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普通合伙人拥有《泽西岛有限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力。
(2)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普通合伙人负有《泽西岛有限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合伙协议约定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拥有《泽西岛有限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有限合伙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获取合伙企业分配的收益、获取财务报告等信息的权利等。
(4)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有限合伙人负有《泽西岛有限合伙企业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合伙企业实缴出资等。
12、收益分配机制
VIP Fund在对所有基金收益扣除包括管理费在内的相关费用后,按照以下优先顺序进行分配,首先按照各有限合伙人实际认缴金额的比例分配本金及门槛回报;在完成上述分配后如有余额,则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向Founder Partner分配绩效收益;在完成上述绩效收益分配后如有余额,将在有限合伙人和Founder Partner之间按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13、会计核算方式:拟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
14、退出机制:基金到期后自动退出,或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在特定情形下提前退出。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出于对全球新能源发展趋势的判断,公司拟借助国际化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研究、资源整合能力,实现公司在全球绿色交通领域的战略实施和市场布局,在获取长期投资回报的同时,通过接触当地市场拓宽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公司投资与实业协同发展,加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并推动公司全球业务的良性循环。
(二)存在的风险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的VIP Fund的投资回报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另外,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项目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和目标,甚至亏损的风险。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严格风险管控,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投资VIP Fund;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VIP Fund中任职;公司本次参与投资VIP Fund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的披露义务。
(三)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本公告不构成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及投资建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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