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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1-临05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昌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公司2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家辉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辛仲平先生、陈共孙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参加会议,独立董事李汉国先生、柳习科先生、汪志刚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何骥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黄苏锦先生、副总经理龙江先生、总工程师彭学华先生、财务总监李仕民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中明、傅怡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1临056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4    转债简称:国泰定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素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选举胡素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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