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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导致其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5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所致;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8.57%减少至47.50%;

  ● 公司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换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起由8.91元/股调整为7.64元/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换股数量和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近日收到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方大钢铁”)的通知,其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9方钢EB)在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5日期间累计发生换股23,157,06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48.57%减少至47.50%,合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包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份。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方威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11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方大特钢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区间为自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2021年9月15日,方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59,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方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19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9年10月2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

  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19方钢EB”的换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起由8.91元/股调整为7.64元/股。

  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累计换股50,963,346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换股数量和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等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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