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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09月15日

  送出日期:2021年09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注:本次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主要更新了基金经理信息。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2020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注: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而言,本基金设置了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3年的年度对日止。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将面临不能赎回的风险。(2)本基金作为基金中基金,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具有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风险: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4)本基金作为基金中基金,除了承担投资被投资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等)外,还须承担本基金本身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的管理费、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因此,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因此本基金可能间接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会计制度风险、税务风险等风险。并且,由于本基金可以投资于QDII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确认日、支付赎回款项日以及份额净值公告日等可能晚于一般基金。(7)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8)《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后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还将面临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9)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2、其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职业道德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政策变更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95046]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天弘永裕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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